【转载】 泰州“茅台醇酒”网络传销案开庭审理 涉案近两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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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是如今非常时尚的词语,江苏酒联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就是一家打着“互联网”从事茅台酒销售的企业,半年时间里,这家公司就发展了3000多个会员,卖了2个亿的酒,那么打底是什么经销模式,让这家企业完成了如此傲人的业绩呢?今天(11日)上午,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揭开了其中的秘密。

  站在法庭上接受审判的分别是江苏酒联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联)的董事长段亮、执行总裁李先彪、市场运营总监蒋学斌、财务总监陈巧兰。董事长段亮集工学学士学位、工商管理硕士和高级经济师于一身,他自己都没有想到自己会走上这一步。

  公诉机关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下半年,酒联在泰州市区租用万达广场写字楼21楼设立办公场所,以所谓“O2O+F2C+会员制”这种全新的复合营销商业模式为名,进行“茅台醇”酒的销售。

  段亮交代,公司要求购买者以5000元至30000元的价格购买“茅台酒”,之后就可以成为“公司”的会员,每个会员以只能推荐2人的规则发展下线,这次会员可获得10%的“推荐奖”、50%的“层碰奖”、750元的“领导奖”,以及发展会员五层以下业绩的按人头奖励150元的“见底奖”。

  公诉人表示,该传销活动参加人员达3000余人,涉案金额近2亿元,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秩序。由于案情重大复杂,当庭没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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