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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剖恐龙的秘密 专家推算灰色收入占GDP17%

http://www.dsblog.net 2010-09-08 10:13:28

多位法律界人士表示,要堵住这个漏洞,当前最为有效的就是把官员财产申报工作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结合起来。

具体做法包括,一方面尽快制定有关公职人员财产申报的法律,在法律层面形成完整系统的财产申报制度;同时,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设计成为纯粹的不作为犯罪,另以拒不申报、虚假申报行为作为追究刑事责任的基础,即构建拒不申报、虚假申报财产罪。

对于规范灰色收入,国际上有不少案例可以借鉴。新加坡《反贪污法》规定,在公务员不能说明其财产合法来源时,一律视为贪污所得。其《公务员纪律条例》规定,因公务接受的礼品必须如实报告,价值超过50新元必须交公,否则就以贪污受贿罪论处,面临5~7年的牢狱之灾,还要将入职以来每月薪金的40%比例积累下来的全部公积金和养老金上缴国库。美国、韩国等都有类似规定。

国内学者呼吁,中国也应该设立法律法规,对官员收受礼品礼金的情况,在情节和金额上划定一个合法的界限,并建立可行的监督办法。

王小鲁表示,灰色收入主要是围绕权力产生的。因此,靠行政权力本身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清理,即使在理想的情况下也只能延缓这种腐化趋势,不可能根本改变这一趋势。要制止这种趋势,唯一的出路是靠健全制度、靠社会公众的监督保持政权的自身健康。这就需要推进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一套严格、合理、公开、透明的制度及管理方式,形成一个在阳光下运作的政府。

对于更为广泛的、散布于各行各业的灰色收入,如红包、返点等,除加强行业监管外,建立严格的财务和税收制度是一个可行之法。

制度缺陷造成的灰色收入吞噬了巨额公共资金,已经成为收入分配失衡的罪魁。杜绝“暧昧”的灰色收入,让白色收入受到法律的保护,黑色收入受到法律的制裁,已成当务之急。否则,日渐扩张的灰色,不仅会吞食全民的福祉,更将使社会的肌体布满病毒,失去公正、阳光的生命气息。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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