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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药”禁令已过百日 仍有商家打“药妆”旗号

http://www.dsblog.net 2019-04-30 14:21:50

  近年来,“药妆”在化妆护肤品市场非常流行。2019年1月1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明确现行法规层面不存在“药妆品”概念,宣传“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药妆品”概念均属违法行为。
  目前,禁令发布已百日有余,“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知名“药妆”生产、销售品牌已纷纷去“药”,但仍有部分商家继续打着“药妆”旗号推销产品。

 

 

  多地清查“药妆”,一些品牌纷纷去“药”
  为进一步打击违法行为,国家药监局于1月31日又下发了《关于开展违法宣称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清查工作的通知》,广东、江苏、山东、四川、宁夏等多地开展飞行检查、排查,清理违法宣称“药妆”的产品。仅广东省药监局就依法处理了162个违法宣称的化妆品。
  在北京、成都多家大型商场超市、护肤品店、药店,记者发现,大部分化妆品的标识已看不到“药妆”字样。例如,优贝施进口药妆店删除了“药妆”字样。“在禁令出台当天,优贝施就通知全国所有门店去除‘药妆’元素。”优贝施总经理王轶豫说。
  此外,与优贝施合作的知名化妆品品牌也纷纷作出反应,一些日本化妆品品牌进入中国市场时,也在中文标识中去除了“药妆”的字眼。


  仍有药店和微商顶风出售“药妆”,不能提供临床数据
  在很多消费者概念里,“药妆”就是由医药专业人士研发,是“药品+化妆品”的产物,比普通化妆品安全且效果明显,因此在市场上很受欢迎。前瞻产业研究院曾发布数据,2017年中国“药妆”市场规模达到625亿元,年增速在20%左右。
  “事实上,‘药妆’就是国内市场制造出来的词汇,很多消费者的概念也多是通过广告宣传获得的。”中国医师协会皮肤科医师分会副会长项蕾红表示,产品要么是药字号,要么是妆字号,我国法规上根本没有“药妆”概念,只有功效型化妆品或特殊用途化妆品。而且,包括美国在内等多数国家的化妆品监管部门和机构,都没有认可“药妆品”的法规地位。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皮肤科教授李利说,近年来,化妆品企业攀“药”成风,一些小厂商打着“药妆”旗号跟风欺骗消费者,这在祛斑、祛痘、美白等宣称有特殊功效的化妆品中更是常见。
  一些药房也跟风销售“药妆”。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不少药房出租柜台给此类化妆品经销商。项蕾红表示,目前国内摆放在药店售卖的护肤品绝大部分没有经过疗效检验。
  国家药监局的禁令,给“药妆”销售“贴了封条”。但记者日前暗访百康药房北京甜水园分店时,导购员仍声称药房卖的都是“药妆”,比普通化妆品效果好。记者进一步追问是否经过临床检验时,导购员含糊地说:“我们这儿的‘药妆’大都是药厂生产的。”
  近日,记者在朋友圈里搜索,仍看到很多微商用“药妆”包装化妆品。一家卖“药妆”面膜的商家声称,产品是与医院合作研发的,有中药精华提取物,但当记者要求出具临床相关数据时,商家不再回复。

来源:新华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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